婚外情并非一定导致离婚,判决离婚需满足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,如重婚、家庭暴力、等。在判决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等因素。调解无效后,一方坚持离婚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,则可判决离婚。婚外情程度必须符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才能判决离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一方失踪或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,应准予离婚。
法律分析
存在婚外情但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。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因此,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:夫妻感情已破裂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: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在实践中,因夫妻间存在婚外情起诉至,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:
(一)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审判实务中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的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。
(二)须经调解仍无效。对于调解无效,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,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。
由此可见,单纯的婚外情,不能一概而论。要视其程度是否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,必须符合“重婚”或“与他人同居”的条件才有可能判决离婚。
法律规定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【诉讼离婚】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结语
婚外情并非必然导致离婚,判决离婚需夫妻感情破裂。破裂情形包括重婚、家暴、等。判决离婚需综合考虑婚姻基础、感情状况、调解情况等。婚外情需达到法定离婚条件方可判决离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夫妻可调解或向提起离婚诉讼,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,应准予离婚。其他情形如家暴、重婚等也可导致离婚。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,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,应准予离婚。
法律依据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
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;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。
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
保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